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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提住房公積金 廣安一男子被懲戒

2022年06月23日09:54 | 來源:廣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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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騙提住房公積金 一男子被懲戒

  案情簡述:

  2019年,某單位男職工李某在微信群看到一條“幫提公積金”“快提公積金”信息后,輕信不法中介機構(gòu)的宣傳,主動與其聯(lián)系,用該中介偽造的虛假證明材料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以購房名義辦理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提取金額5萬元,并支付高額手續(xù)費。

  后經(jīng)該中心核查,李某提供的借款合同、個人征信系虛假資料。該中心隨即約談李某,依照《廣安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辦法》對其作出限期內(nèi)歸還違法提取資金、通報其所在單位及單位紀檢部門、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個人5年內(nèi)提取住房公積金資格、取消個人5年內(nèi)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懲戒。

  案件評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住房公積金是一種政策性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積累性和專用性的特征。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應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根據(jù)《廣安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實施辦法》規(guī)定,對提供虛假證明資料以騙提住房公積金形成事實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依法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予以懲戒:(一)列為重點監(jiān)控和監(jiān)督檢查對象;(二)書面通知所在單位,屬公職人員的,同時報告紀檢部門;(三)將失信行為納入失信行為名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期公開披露;(四)取消失信個人2至5年提取住房公積金資格;(五)取消失信個人2至5年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六)責令限期退回提取資金,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并解除貸款合同,責令按月足額繳存并補繳欠繳的住房公積金。拒不執(zhí)行的,自納入失信行為名單之日起按照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將其貸款利率上浮至同期商業(yè)貸款基本利率水平;(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懲戒方式。

  該中心提醒廣大繳存職工,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下可通過手機公積金APP、天府通辦、網(wǎng)上辦事服務大廳、四川政務服務網(wǎng)、柜面等多渠道便捷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請不要輕信街頭、網(wǎng)上的各類渠道代辦、套現(xiàn)公積金的非法小廣告。對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繳存職工,一經(jīng)查實,將依照《廣安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實施辦法》進行處理。構(gòu)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請繳存職工算清經(jīng)濟賬和信譽賬,千萬不要被非法中介“套路”。(廣安日報記者 劉婧 甘丹丹)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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